2016年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最新政策

文章作者:利创网

发布时间:2021-06-18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问题的公告

2021年第12号

为有效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规定,现就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97号公告第六条第(一)项规定,附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以下简称《情况归集表》)。

二、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在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之《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时,仅填写第10行第19列“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合计”,数据来源为《情况归集表》序号11“十一、当期实际加计扣除总额”行次填写的“发生额”。

三、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5月2日

如果我们已为你解决了疑惑请给我们点赞,以表鼓励。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请【立即咨询】客服或添加VX:13018202357由我们的专业顾问为您解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极速服务通道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品质保证

10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

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

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

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

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关于利创网

利创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公司转让,公司注册,公司买卖,资质办理,税务筹划,代理记账等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这里有各行业的优质公司,而且类目多让您的交易安心、买卖放心.

13018202357

全国咨询热线

13018202357

全国咨询热线

丨COPYRIGHT©2021-2022 利创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