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支机构怎样申报企业所得税

文章作者:利创网

发布时间:2021-06-18


  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是每一个公司都要做的事情,但是利创网在给诸多企业提供纳税咨询和服务的过程中,发现有的纳税人不知道“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是不是要申报企业所得税”。今天利创网财税专员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以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推荐阅读:《外资公司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一、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单位,除非另有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1)统一计算。指的是总纳税企业所属的各个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由总机构统一计算。

  (2)分级管理。总、分机构分别接受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管理。因为总机构和分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当地机构都有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责任。

  (3)就地预缴。根据本地法律法规,总分机构应分月或分季分别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推荐阅读:《哪些是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4)汇总清算。是指总机构在年度终了之后,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之后,多退少补。

  (5)财政调库。财政部定期将缴入中央国库的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待分配收入,按照核定的系数调整到地方国库。

  根据第十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应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已经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然后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再分别由总分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综上,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其成立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办理季度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

  二、非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

  对于总分机构都处于同一个地区的汇总纳税企业,本着方便纳税人办税和提高征管效率的原则,统一汇总到总机构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分支机构不需要办理季度和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以上就是对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介绍,如果您还有想要了解的,可以登陆利创网的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了解。深圳利创网致力于公益注册公司,并提供代理记账报税、工商变更、法人变更、进出口权及出口退税等一条龙服务,作为行业的领头羊利创网致力于更多更好的服务给用户。

如果我们已为你解决了疑惑请给我们点赞,以表鼓励。

如果你还有其他的疑问,请【立即咨询】客服或添加VX:13018202357由我们的专业顾问为您解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极速服务通道

最新资讯

推荐资讯

品质保证

10年以上财税经验积累

获得国家中小企业基金投资

专业实力

资深财税团队

专业会计团队

安全无忧

2048位安全证书

银行级别的系统安全

多元服务

社保托管、税务代办

财务规划和咨询等增值服务

关于利创网

利创网是一家专业提供公司转让,公司注册,公司买卖,资质办理,税务筹划,代理记账等综合性企业服务平台.这里有各行业的优质公司,而且类目多让您的交易安心、买卖放心.

195-2209-3243

全国咨询热线

195-2209-3243

全国咨询热线

丨COPYRIGHT©2021-2022 利创网 版权所有